昨天(1 月 11 日)晚间的一则新闻,让许多自以为不再会被川普或川普政府的任何行为震惊的人,也瞠目结舌:据多家媒体透露,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已对美联储主席杰罗姆·鲍威尔(Jerome H. Powell)启动刑事调查,调查内容涉及美联储华盛顿总部翻修工程,以及鲍威尔是否就项目规模向国会作虚假陈述。
昨晚,美联储不同寻常地发布了一个视频,视频中鲍威尔证实司法部数日前已向央行发出大陪审团传票。但他所传达的最关键内容是:
此次新威胁既非针对去年六月我的证词,也非针对美联储大楼翻修工程,更与国会监督职能无关——美联储通过证词及其他公开披露,始终竭力向国会通报翻修项目进展。这些不过是借口。刑事指控威胁的根本原因在于,美联储依据对公众利益的最佳评估设定利率,而没有追随总统的偏好。
这关乎美联储能否继续基于证据和经济状况制定利率——抑或货币政策将被政治压力或胁迫左右。
他称这项调查“前所未有”,并质疑此举的动机,同时重申,他作为主席履行职责时“不受任何政治因素的影响,无论是强权还是私情”。
司法部干涉美联储独立性的行为连有些共和党人都看不下去了,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参议员、银行委员会成员汤姆·蒂利斯(Thom Tillis)发表声明说:“若有人仍对川普政府内部顾问正积极推动终结美联储独立性存疑,此刻疑虑应已烟消云散。如今受到质疑的,是司法部的独立性与公信力。”针对司法部的作为,蒂利斯还誓言他将反对任何美联储提名人的确认,包括即将空缺的主席职位。
这件事让我不得不再次提起我已经多次谈过的选择性执法这个话题。因为川普的司法部已经滥用职权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我们必须明确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并争取从根源上堵住漏洞。
选择性执法的最佳例子之一,是司法部对纽约州总检察长莱蒂西亚·詹姆斯(Letitia James)的调查。
据多家媒体近日报道,司法部将对詹姆斯展开新的调查。这一次,与詹姆斯长期用的理发师有关。
这是在司法部一次又一次试图定罪詹姆斯失败之后的最新尝试。
去年检方曾对詹姆斯办公室启动民权调查,并就其 2020 年在弗吉尼亚州诺福克市(Norfolk)购房一事展开刑事调查,最终获得大陪审团起诉。
但诺福克市购房案因法官裁定起诉方检察官林赛·哈里根(Lindsey Halligan)的任命程序违法而撤销指控(前联邦调查局局长的案子也同时被撤销),调查陷入停滞。随后两个独立大陪审团均拒绝了对詹姆斯的指控,使川普企图将政敌送上法庭的计划遭遇尴尬挫败。


上周四(1 月 8 日),负责民权调查传票签发的联邦检察官约翰·A·萨科内三世(John A. Sarcone III)被法官裁定任职不合法,因此丧失继续处理该案的资格。该案也受挫。
此时,为定罪詹姆斯的行动注入新鲜血液的,是关于她的理发师的案子。
发型师伊耶萨塔·马什(Iyesata Marsh)与詹姆斯相识多年。上月,马什在路易斯安那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被起诉,因约三年前购买一辆路虎揽胜涉及银行欺诈和严重身份盗用罪名。法庭文件指控马什及其侄子盗用俄亥俄州某未具名女性的身份信息购买该车辆。
该调查仍处于初期阶段,但据匿名知情人士透露,检方对詹姆斯或其竞选活动与马什有过的金钱过往有兴趣。目前尚无迹象表明马什(其案件尚未进入认罪阶段)正在配合调查。
詹姆斯因起诉了川普及其家族企业的非法商业行为并将其定罪,成为川普的头号政敌之一。詹姆斯的律师艾比·D·洛厄尔(Abbe D. Lowell)在一份声明中指出,新调查反映出川普政府“执行政治报复计划屡屡受挫”的挫败感。他将起诉马什的行为描述为“试图以与詹姆斯关联为由敲诈勒索”。
关于对詹姆斯等人的选择性执法,我曾经在“川普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文中有具体分析,本文就简单复述一下。
美国是一个允许选择性执法的国家。比如,交警看见有人超速时,可以抓,也可以不抓。这是合法的选择性执法。
但合法的选择性执法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检察官是基于歧视性(如种族、宗教或政治观点)或任意性理由专门针对特定个人起诉,同时对他人类似罪行视而不见,则违反了平等保护原则,即违宪。
以购房案为例,所谓抵押贷款欺诈,就是在申请房屋贷款时,对一处房屋的用途声明与事实可能不符,比如声称非主要住所为主要住所,或自住房说成是出租房,等等。但(1)这是普遍现象,甚至是被银行鼓励的(即银行亦负有很大责任),川普内阁成员中这样做的就大有人在。(2)从来没有过纯粹因为抵押贷款欺诈被起诉的。如果能以此定罪,等于是想定谁的罪就能一抓一个准。
这也是为什么法律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是否起诉要遵循惯例,要有一致性,一贯性,否则不公平。现在司法部的做法是既不一致,也不一贯,当然也没有惯例。
所以,起诉詹姆斯就是专门针对政敌的选择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与非选择性执法的关键区别是,前者是先有执法对象,然后去找罪证;后者是先发现罪证,然后才考虑是否要起诉。
有人可能认为,只要是犯法了,就可以执法,咎由自取嘛。但这样认为的人不懂得,对错不是法律至高无上的原则,公平才是法律的最终准则。


有一本书《每日三宗重罪——联邦政府如何将无辜者列为目标》(Three Felonies A Day——How the Feds Target the Innocent),说的就是为什么不能先有目标,再找罪证。
该书的核心观点是:由于联邦法律体系庞杂繁琐,美国普通职场人士每天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触犯多项联邦罪行。标题中的“三”字作为形象化的概括,旨在说明这种普遍存在的潜在罪责——由于法律条文的模糊性和扩张性,其本质意味着“人人每日皆有罪”。


《每日三宗重罪》的作者哈维·西尔弗格莱特(Harvey Silverglate)这样解释“每日三宗重罪”这个谚语(上图):“这个国家的普通忙碌职场人每天清晨醒来,上班,回家,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然后入睡,却浑然不知自己当天很可能犯下了多项联邦罪行——这个说法仅是略微夸张了些。”
到底是先有执法对象还是先有证据,也凸显了川普的政治报复与民主党人起诉、弹劾川普的区别。
的确,不少民主党人在竞选政治职位或检察官时就对选民承诺,如果当选,会追查川普的罪行。但那是在媒体已经曝光了川普的商业运作有重大违法嫌疑之后,并不是要无中生有立案调查。
在美国,因为媒体的曝光导致政府进行犯罪调查的例子比比皆是,是很正常的操作,不是选择性执法。不去调查,那才是失职。同样,川普两次被弹劾,那都已经是光天化日下的铁证了,不弹劾是国会失职。
而发生在川普第二任的,是先设定目标,然后设法找茬定罪。司法部对川普几个政敌的调查都是这样开始的,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在川普第二任被钦点为联邦住房金融管理局的负责人比尔·普尔特(Bill Pulte)。
普尔特的任职不是正好有机会接触抵押贷款文件吗,他就专门去挑川普政敌的刺。所以,现在司法部正在调查的三个人,詹姆斯、加州参议员亚当·希夫(Adam B. Schiff),以及美联储理事会成员丽莎·库克(Lisa Cook),都是被指控抵押贷款欺诈,就不足为奇了。(最高法院将于 1 月 21 日就库克案进行听证;对希夫的调查,目前尚未收集到足够证据提交大陪审团。)
而这更证明了以政敌为目标的选择性执法多么危险——司法部门可以成为政治迫害的最有效工具。这同时也证明了,没有人仅仅因为对一处房屋的用途声明与事实不符被起诉是有道理的。
重要的事情要反复说——是否起诉,要遵循惯例,要有一致性,一贯性。
“每日三宗重罪”这一俗语告诉我们,很多时候,是否犯罪不是最重要的,是否起诉才是最重要的。这里,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因在购买枪支的表格上撒谎被定罪的例子就非常说明问题。
亨特撒谎是犯罪吗?是。但问题是,没有几个人仅因为这样的罪被起诉。不是说是否起诉要遵循惯例,要有一致性,一贯性吗?
一旦起诉,陪审团定罪是对的,错的是起诉这件事情。遵从惯例的话,就不该起诉。
川普政府针对政敌的选择性执法,虽在法庭屡遭挫折,但基本上都是因为程序问题,比如检察官的任命程序不合法等。
其实,根据美国法律,只要证明了这是针对政敌的选择性执法,案子就可以被推翻,而这样的撤案理由可以一了百了,不像现在,司法部换个检察官就可以再次起诉。
只是,美国的司法系统给予了检察官广泛的裁量权,要证明是政治迫害,必须同时证明有歧视性效果(比如其他处境相似者未因类似行为受到起诉)和歧视性意图(比如起诉动机源于种族、宗教或政治报复等非法歧视性目的)。
这样的证明难度相当大。估计法官一般不愿意捡这个烫手山芋,有捷径可走时,就绕开了。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案子是因为政治迫害而撤案的。
但这也给了川普政府一而再、再而三搞政治迫害的机会,对鲍威尔启动刑事调查不过是最新的动作而已。
鲍威尔明确说了,那些指控不过是借口,没有顺从川普的旨意才是美联储和作为主席的他真正的“罪”。
去年 9 月,前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B. Comey)被控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在参议院委员会作证时犯有一项虚假陈述罪和一项妨碍国会程序罪时,也明确指出这是川普政治报复的选择性起诉。他在一个致美国公众的视频中说:“多年来,我和家人深知对抗唐纳德·川普要付出代价,但我们无法想象以其他方式生活。我们不会屈膝而活,你们也不该如此。”
但我认为他下面这一句话非常重要:“但其他人未必有足够的资源和人脉来轻松抗争。”
是的,能够有足够资源对付起诉的人不多,这也是为什么川普会以此方式威胁人。


还记得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在华盛顿特区搜捕无证移民时,当时的司法部雇员肖恩·邓恩(Sean Dunn)向 ICE 特工扔赛百味三明治抗议的事情吗?邓恩被捕后即被司法部开除公职,还连续三次被指控,但连续三次大陪审团都拒绝起诉(上图)。


邓恩并不是第一个。在他之前,也是华盛顿特区的西德尼·里德(Sidney Reid)同样三次被指控阻碍 ICE 特工执法,但三次大陪审团拒绝起诉她(上图为《纽约时报》对此的报道)。
那么小的事情,连续三次指控,可见司法部的偏执和疯狂。幸好大陪审团明察秋毫,拒绝起诉。但经历三次指控要承受多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如果大陪审团同意起诉,压力就更大了。很难想象邓恩与里德这样的平民百姓如何负担巨大的诉讼费用。
庭审前,邓恩的辩护律师称该指控是“公然滥用权力”,政府“选择对如此轻微的行为提起刑事诉讼简直可笑——若非背后存在明确的报复动机......真正触发指控的是伴随该行为的政治言论。”
大陪审团审判是秘密的,我们无从知道究竟为什么邓恩与里德无罪,也不存在后续案子可以利用他们的案子为例争取撤案的可能。所以,我真的希望鲍威尔或科米的案子能够走上正式审判的路。
鲍威尔和科米都公开指出川普政府在实施政治报复,说明他们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动机。那就让有资源的他们来啃这个硬骨头,在法庭上将案子以针对政敌选择性执法的理由撤诉。
美国最高法院对《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里程碑式的判决,显著扩大了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围,既保障了民主制度必需的激烈辩论,又使新闻媒体免受过度诉讼的困扰,同时阻止了南方官员压制民权运动的报道。
就好像沙利文案为媒体撑起一把保护伞一样,希望有个鲍威尔案或科米案的判决,能够堵死川普政府利用司法工具实施政治报复这条路,也为敢于站出来抵制川普政府不法行为的普通百姓,撑起一把保护伞。
参考资料:
https://www.nytimes.com/2026/01/11/us/politics/jerome-powell-fed-inquiry-trump.html
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newsevents/speech/powell20260111a.htm
https://www.nytimes.com/2026/01/08/us/politics/letitia-james-trump-justice-department.htm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elective_prosecution
https://www.yahoo.com/news/articles/jury-finds-d-c-sandwich-193150583.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5/08/25/us/politics/fbi-agent-assault-dc.html
https://www.yahoo.com/news/articles/jury-finds-d-c-sandwich-193150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