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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复盘大法官托马斯事件

04/20/2023

作者:Yanzi

最近频上新闻头条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和他的亿万富翁朋友,也被众多网友调侃为“金主爸爸”的哈伦·克罗(Harlan Crow)。他们之间的关系引起了广泛关注。

仅仅托马斯接受克罗每年赠送的奢华旅行这一项就已经让很多美国民众觉得不可思议,对于业界法官们来说更是前所未闻。目前事件还在发展中。

那么究竟为什么美国司法部门对大法官的监管那么轻?托马斯大法官本人会因此事受到问责吗?如果大法官可以收受金主资助,是否意味最高法院已经越来越政治化,如何保证它的公平和独立呢?

在回答这些大问题之前,还得先从托马斯大法官说起。当我在查询托马斯的早年教育和工作经历,我发现最高法院早年的裁决对他产生了极大影响,而他被任命为大法官,又是推动最高法院意识形态朝保守派转变的转折点。

从出身贫寒到最高法院大法官

托马斯于1948年出生在佐治亚州的Pin Point,家境贫寒,两岁时父亲离开了他,母亲无力照顾他,自幼由祖父母带大。因为他是非裔,早年读书只能在种族隔离的学校上学,直到最高法院的裁决(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1954)结束了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后,他成为第一批就读佐治亚州公立高中的非裔美国学生之一。

最高法院裁定种族隔离是非法的,促进了美国民权运动的发展,也催发了平权法案。1961年,肯尼迪总统在行政令中成立了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正式启动了平权行动,后来扩展到就业和教育的领域。

高中毕业后,托马斯先在密苏里州的圣母神学院学习了一年。因为平权法案政策鼓励大学招收少数族裔学生,托马斯也因此拿到奖学金,去了马萨诸塞州的圣十字学院,在那里他是仅有的几个非裔美国学生之一。

1971年从圣十字学院毕业后,托马斯进入耶鲁大学法学院。作为该专业仅有的几个非裔学生之一,他既经历种族歧视,还因保守的信仰而受到一些非裔同学的批评。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中裁定了女性有权决定堕胎,这一裁决也对全球妇女权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彻底激怒了美国右翼保守派人士。保守派立志将推翻罗伊案作为最紧要的政治目标。此后,将能推翻罗伊案的法官送进最高法院也是历任共和党总统最重要的人事任命目标。

同时深受影响的还有在法学院读书的托马斯。他在《我祖父的儿子》(My Grandfather’s Son)的回忆录中提到自己在罗伊案裁决之前就反对堕胎。他认为罗伊案的裁决是最高法院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美国民众,而不是对宪法的解释。这促使他对宪法原教旨主义的坚定信念,认为宪法的解释应该按照原文,不能随着时代价值观或社会规范而发生改变。

托马斯在学术上表现出色,于1974年从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他在密苏里州做了几年律师,之后担任日后成为美国参议员的约翰·丹佛斯(John Danforth)的助理检察长。因为丹佛斯的举荐,托马斯得以在里根政府的教育部工作。1982年担任因“平权法案”而建立的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的主席。

1982年也发生了另一件重要的事情。这一年,联邦党人学会(Federalist Society)成立了。联邦党人学会(Federalist Society)的工作就是培养保守派法律精英,力图从法律制度上加强保守派的力量并改变美国政治版图。

托马斯本人、已故的联邦最高法院保守派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以及当今最高法院其他五位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大法官都是联邦党人学会的成员。不仅最高法院,联邦党人学会也借共和党总统向联邦法院大量输送保守派法官。

1986年里根总统执政年间,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被确认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是非常坚定的保守派法官,最高法院开始向保守派方向转变。

1991年,第一次海湾战争结束。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非裔大法官,也是坚定的民权的捍卫者,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在这一年提出退休。时任总统的老布什抓住这个机会,提名一位保守派大法官,非裔身份且反对堕胎和平权法案的托马斯成为共和党的理想提名人选。

托马斯听证会期间,他在EEOC担任主席时的前下属安妮塔·希尔(Anita Hill)指控他的性骚扰行为,引发舆论轩然大波,托马斯也饱受争议。不过,托马斯以微弱票数(52-48)获得参议院确认为大法官。这也是最高法院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权力的平衡转向更为保守的大多数。

1992年,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计划生育诉凯西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中,再次确立了女性的堕胎权。当时托马斯法官加入了反对意见,认为最高法院维护堕胎权的决定是基于对宪法的错误解释。

在关键判例中,托马斯的一票带来的5-4结果足以对美国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托马斯一直是宪法第二修正案(维护拥枪权利)的坚定维护者和有力倡导者,一个重要判案是1995年的美国诉洛佩兹案(United States v. Lopez),最高法院以5-4废止了Gun-free School Zone Acts,这项法律规定在学校附近持有枪支是一项犯罪行为的法律。

亿万富翁密友,常年奢华旅伴

写到这时,最近新闻中的另一位核心人物,德克萨斯州的房地产开发商、亿万富翁哈伦·克罗(Harlan Crow)出场了。两人相识的具体时间不明,有关报道是1990年中期,也就是托马斯成为大法官的几年之后。他们年龄相仿,但出生背景却天差地别,说是一见如故,很快结交为密友。

一般来说,民众普遍认为最高法院因为是独立于国会和行政部分,是非政治性机构。但这种看法在过去二十多年间开始发生转变。大法官的一票之差就可以改变历史——2000年的戈尔诉布什案。最高法院以5-4认定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重新计票命令违反了宪法,终止了重新计票,小布什也因此当选总统。托马斯是投票支持布什的五位大法官之一。

同一时期,金主克罗每年都会招待托马斯到其在加州和纽约州的私人山庄度假,以最高水准招待,聘用专人陪托马斯钓鱼、聘请画师作画等等。其中一幅画作中还能看到另一位一同度假的好友,联邦党人学会的主席。

2004年,《洛杉矶时报》从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1998-2003年期间披露表中,发现托马斯是接受礼物价值最高的一位。从当时托马斯填写的披露表中,写着他从克罗收受的礼物包含一本价值19000美元原属于废奴民运人士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圣经及价值15000美元的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半身像。

我没有考究2004年的新闻带来多大的公众舆论影响,但是,从最近的报道里,有一点是确定的,自从2004年的负面报道之后,托马斯索性不再披露相关接受馈赠的信息了。

2008年,克罗以150万美元购买了乔治亚州Pin Point的土地,以建立一个纪念托马斯的历史博物馆。这是根据《纽约时报》调查在2011年的报道。

2009年,Politico调查发现, 托马斯的富翁朋友克罗向保守派政治宣传团体Liberty Central捐赠了50万美元,该团体是由托马斯妻子吉尼·托马斯(Ginni Thomas)创立的。

同期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有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2008)和麦克唐纳诉芝加哥案(2010),两起都是5-4的结果,再次确认了第二修正案个人持枪权,并将此持枪权利扩展到了各个州。

公民联合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2010),5-4的历史性判决,极大影响了2010年后的政治竞选。在此判决前,联邦法律要求利益团体必须披露他们的政治广告支出,并禁止在选举前60天内对候选人进行支持或攻击的广告。

判决后,允许企业无受限制地进行政治捐赠。它允许政治行动委员会(PAC)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接受资金,随后产生的Super PAC不受联邦竞选法规限制,也无捐款上限,导致大量无限制的政治资金流动。选举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一场砸钱游戏。可以说,这项判决进一步巩固了富人和企业在美国政治中的影响力。

同样发生在2010年左右,克罗带着托马斯乘坐名为Michaela Rose的超级豪华私人游艇在新西兰长途巡航。据克罗的工作人员称,克罗经常为客人提供定制的马球衫来纪念他们的度假。ProPublica发现托马斯至少公开穿过其中两件衫。其中一件是他穿着蓝色马球衫,上面绣有Michaela Rose(游艇名)的标志和“2007年3月”和“希腊群岛”的字样。估计2007年,托马斯也环游了希腊群岛。

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2013),5-4有关投票权利的重要判决。它废除了1965年《选举权法案》中的一个关键条款,该条款要求历史上有歧视行为记录的州在修改选举法规前需获得联邦政府的事先批准。判决引发了广泛争议和批评,认为它削弱了对选举中潜在歧视的监管,对少数族裔和其他弱势选民的投票权利产生了负面影响。

2014年,克罗买下了托马斯母亲居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成交价高于同街区类似房屋,托马斯也是交易方之一。买下后,克罗又聘请当地知名的装修公司对房子进行数万美元的翻新,托马斯母亲仍居住在这所老房子里,估计不用交租金。

水门事件后通过的一项联邦披露法要求大法官和其他官员披露超过1000美元的房地产销售细节,除非住房为自己和配偶使用。托马斯的这项不披露很可能违反了该法律。

2017年,克罗邀请托马斯到他的私人湖畔度假村,同时邀请他的其他密友,包括企业界、保守派智库和共和党主要金主们。

2018年,克罗基金会向耶鲁法学院捐赠10万美元,用于托马斯法官肖像基金。

2019年6月底,托马斯和妻子登上了一架前往印度尼西亚的大型私人飞机,与克罗家人一起开始了共计9天,有随从和私人厨师组成的度假旅行。托马斯的年薪大约28万美元,9天旅行的费用超过了50万美元,近托马斯两年的全部薪水。

有些讽刺的是,与这种奢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托马斯想要塑造的公众形象。在采访中,他的原话是:“我更喜欢房车公园。我喜欢沃尔玛停车场而不是海滩之类的地方。这对我来说更正常。我来自一个普通的家庭,我更喜欢身边有这种(普通老百姓)氛围。”

当然,两人都否认这些度假或聚会是与任何最高法院案件相关。托马斯回应是私人旅行勿需通报,他会补上房产销售未通报的表格。但是,如果说两人长期交往中没有投机或利益交换的成分,或者用好听点的措辞“投桃报李”,似乎很难令人信服。

最高法院大法官所受监管轻到异乎寻常

这件事情也许引发最多的讨论就是,为什么对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监管这么轻?

最高法院是美国宪法规定的三大独立政府机构之一,它的任务是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构,负责解决与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相关的争议。这种权力分立是美国政府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目的是确保政府的任何一个机构都不会变得过于强大或可以支配其他机构。

然而,这种独立性也意味着,与其他政府实体相比,最高法院的监督或问责相对较少。虽然下级法院要接受上级法院各种形式的监督和审查,但最高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院,其决定通常是最终的,没有更高一级的法院能够对它们进行上诉或监督。

虽然法律要求大法官披露大多数礼物,但对大法官可以接受哪些礼物却没有什么规定。这与政府的其他部门形成了鲜明对比。国会议员通常被禁止接受价值50美元或以上的礼物,并且如果他们有类似托马斯那样的旅行,需要得到道德委员会的预先批准。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任期是终身制的,为的是大法官的工作可以不受政治压力的影响。从前面列举的众多托马斯参与的5-4的判案,不难看出这些裁决(堕胎、枪支、竞选资金、总统计票、投票权)左右美国社会,甚至影响历史的进程。

一般人们认为大法官理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不偏不倚,并遵循法治,更不能知法犯法。虽然大法官受到道德准则的约束,也可能因不当行为而被弹劾,但是,没有独立的机构来执行这些准则。可以说,最高法院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法官本人的诚信,是自我监督的。

然而,从托马斯事件看,这些年零星新闻调查到今年ProPublica的重磅报道,托马斯二十几年来心安理得地接受金主馈赠并无任何披露程序,着实令人震惊。(作者注:个人强推ProPublica的文章,文后有链接,感觉这篇文章可以拿下今年的普利策奖。)

从目前后续报道来看,国会将采取行动,敦促最高法院制定更有力的披露和道德规则,可能通过将此案提交给司法部来触发调查。我个人倾向认为后续国会应该对托马斯大法官有一定的问责,但很难预测最终结果怎样。

可以肯定的是,最高法院现有的自我监管机制并不足以完全确保其程序的公正性。这些年来,保守派的金主已经通过支持政治运动和捐赠给联邦党人学会这样的团体,推选出符合其利益的提名人,塑造最高法院的组成,以密友馈赠的方式接近大法官,这会导致这部分人对法院的决定比其他的大多数民众有更大的影响力。

最高法院的职责是保护宪法所规定的所有公民的权利,而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人的权利。最高法院迫切需要更多的监督和问责,以维护公民对其公正性的信任和尊重。

参考资料:

https://www.latimes.com/archives/la-xpm-2004-dec-31-na-gifts31-story.html

https://www.propublica.org/article/clarence-thomas-scotus-undisclosed-luxury-travel-gifts-crow

https://www.propublica.org/article/clarence-thomas-harlan-crow-real-estate-scotus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who-is-republican-donor-justice-clarence-thomas-friend-harlan-crow-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