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妖。随着大选的临近,关于加州立法的各种不实陈述比比皆是,在华人微信圈广为流传,我们来看看近期几个 “经典” 的谣言都是什么。
随手在微信里搜一下,你看到的是:
然而,对于非洲裔因为种族隔离期间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发起赔偿,是一个长期的话题,并不是今年才出现。只是因为今年 George Floyd 在警察暴力中身亡的事件,对非裔赔偿的议题又再次成为了热点。关于要不要赔偿,怎么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讨论也不是从今年才开始。
比如 2008 年,黑人反酷刑组织(BPAPT)就开始要求针对警察酷刑受害者的赔偿。2015 年芝加哥通过了决议,成立赔偿基金,对具体赔偿有了框架协议。
因为今年发生了针对特定族群的事件,所以对赔偿的关注度提高了不少,在相关的立法程序的推动上有了显著的进展。
加州这个讨论赔偿方案的法案 AB3121,6 月 11 号就在加州众议院以 56 比 5 通过了,最近由纽森签署成为为法律。要求在 2021 年之前成立特别工作组,研究如何决定哪些人有资格得到赔偿,以及赔偿的方式。这个法案本身并没有提及任何赔偿金额的问题。
According to an estimate by Mullen and Darity, the historian and economist at Duke University, the cost of compensating Americans descended from slaves for the legacy of bondage and subsequent racial oppression could be as much as $13 trillion.
关于每人赔偿现金美元的说法,我们查到一个可能的来源是杜克大学的历史经济学家的一份报告。核心内容如上引用的英文所示,报告用两种方法,一是消除目前种族歧视造成的社会阶级差异需要的钱(14 trillion);二核算美国种种不公平的土地和工资政策给黑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折现 (10–12 trillion) ,里面还提了其他不少计算方法的数字,和其他国家不同赔偿金标准比对。
但这份报告花大量篇幅来讨论说,赔偿金额应当是联邦政府层面出一个系统的赔偿方案,不应该由州政府或更小的地方政府承担。加州的法案 AB3121 没有在任何时候引用过,或者提到过会采用这份研究报告的数字,而且这份报告也是强调即便要有具体赔偿金额,也要求由联邦政府牵头赔偿,而不是由各个州来实施。
加州目前通过的法律 AB3121 是要求研究出一个赔偿方案,考虑的方式就目前透露的可能性包括:现金支付,学生贷款减免,公共项目或职业培训等。但具体怎么赔,赔多少,赔给谁,一切都还不得而知。
然后就有造谣公号把这个法案和不相关的赔偿估算联系在一起。他们的信息来源连杜克大学的研究都没有提到,直接说是一个**开赌场的非裔亿万富翁提议,赔偿黑人 14 万亿,摊在每个人头上就是每个人 35 万。**他就算提议一个人赔偿 1 亿,也跟加州的立法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还有谣言说拜登上台就要每个黑人赔偿 35 万美元。
研究估算的金额跟加州通过的立法是两条不相关的新闻。把两则新闻硬拉在一起,并且强烈暗示 35 万的金额,是一种耍流氓的行为。而且这 35 万也不是加州立法的进展。
不少公众号的做法,其实就是把两项完全不相关的事情硬联系在一起,通过标题党误导读者,制造焦虑,吓唬人,从而影响投票。
其实,在 AB3121 没有签署之前,我们已经针对大量 “加州毁了,赶快逃离吧” 这些针对该提案的不实信息进行了澄清,详见:加州高票通过向黑人赔款法导致华人大逃离?假的!两招教你识破谣言
Kamala Harris(中文翻译成贺锦丽)被提名为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以后,很多右翼自媒体上(比如罗文和建民)就流传一种说法,说 Harris 是加州偷窃 950 元以下无罪这个恶法的始作俑者,因为这项加州 Prop 47 法案就是在 Harris 担任加州总检察长的时候通过的,从而导致加州治安恶化。
这些都不是事实。
首先这个法案说得是盗窃金额在 950 以下不算重罪(felony),而算轻罪(misdemeanor)。并不是 950 以下就无罪。而且这个划分轻罪重罪的界限各个州都有。
从这个图可以看出,在加州把 felony theft(盗窃的重罪线)从 $400 提到 $950 之后,被广泛认为是共和党占优的保守州德克萨斯州,把它的重罪线从 $1500 提到了 $2500。德州这个界限是 2500。也就是说在德州盗窃 2500 元以下都是轻罪,为什么没有人说德州治安恶化呢?所以别有用心搞煽动的人,根本不会告诉你德州也有类似的法律。
量刑轻罪化是近年来的一个趋势,而且加州的监狱也人满为患,所以执法者想要减少监狱的负担。至于量刑轻罪化是增加还是降低了犯罪率,这个课题有很多人研究,但是结论并不一致。
Harris 作为当时的加州总检察长,受加州议会指派,负责起草和推动 Prop 47 的通过,只是做了她职责范围内的事,根本谈不上是她的一项罪状。
这条有几个加州公号后来都进行了辟谣,我们转载过一篇,想了解更多详见的,可查看:加州偷窃 950 美元不算犯罪?假的。可华人圈为什么爱传?
9 月初的时候加州的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通过了 145 号法案(Senate Bill №145),9 月 11 号加州州长签署通过了这项法案。此项法案引起了广泛争议。这个法案的意思是说如果被告性侵的年龄相差在 10 岁以内的话,如果罪名成立,由法官决定是否将被告计入性侵者记录系统(类似于中国的进档案跟一辈子)。
以前的情况是如果罪名成立,会自动计入性侵者记录系统。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性侵者登记系统,就是加州首先实行并推广到全美的, 法律要求特定的性侵者强制登记。
加州的性同意年龄是 18 岁,同意年龄是指一个人可以合法同意性行为的年龄。 比如,一个 18 岁成年人和一个 14 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属于非法,因为他违反了同意年龄的法律界定。
之所以有了这种新规定, 是因为制定法律者的初衷是针对诸如类似这样的情况:如果青年男女之间,比如 17 岁和 19 岁的青年之间发生性关系,虽然 17 岁是未成年人的年龄,两者年龄差在 10 岁以内,但如果一方属自愿,法官可以考虑不把跟未成年发生性关系者计入性侵者系统。但是,与年龄不满 14 岁的人发生性关系,则是一定会记入性侵者系统的。
另外加的一条是除去传统性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性交方式如 Kou Jiao,也不会自动计入性侵者系统,也是由法官来决定。据法案的提案者说,这项修改是为了照顾 LGBT 人士,因为传统的性交方式可以由法官来决定是否计入性侵者系统,而对于性少数的性爱方式,如果自动计入性侵者系统的话,对性少数是不公平对待。
所以这项法案的内容,无关对 minor 的性侵算不算性侵,无关于把性侵定成是 felony 还是 misdemeanor,只在于是否把特定情况下的性犯罪记录自动计入系统,还是交由法官决定。
右翼网站和网上的各种谣棍就造谣说是纵容恋童癖,或者是说强奸不算罪,其实是对这个法案的完全误读,其目的在于煽动对民主党的仇恨。
另外比如说强奸 12 岁合法,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胡说八道,除了拉仇恨没有一点意义。凭常识也知道,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方的政府,怎么可能合法化强奸和恋童行为呢?
其他事实核查网站 snopes,对 SB145 进行的事实核查,也证实这样的行为不入罪的说法是不实的。
不少造谣自媒体公众号就是个内容农场,通常都是七拼八凑一些英文媒体似是而非的信息,通过谷歌翻译一下就把文章发出来。内容粗制滥造,错误很多,上面这几个近期经典谣言多都是这些号炮制出来的。
美国各州因为 base 不同,确实会在立法上有倾向性区别。比如红州比较喜欢限制堕胎权方面的立法,蓝州倾向 LGBT 权利保护等。
但是,这种简单粗暴把某个法律完全归咎于党派原因,且直接做道德归因的,更要注意它的信息质量。法律本身就是专业领域,有自身复杂性。但很多公号文章,会无视其中的专业部分,混淆偷换概念,比如把注册制度直接和强奸犯定罪等同,然后再夸大恐吓等,而忽略掉了注册制度本身的区域差异,和立法平衡。
一些华人本身接触的英文信息就很有限,对地方法律也缺乏了解,主要的信息源就是微信公众号和油管自媒体,这上面有充斥着各种谣言。天天都是这种恐吓类信息,比如加州强奸幼童都合法了,加州偷窃 950 元以下不抓了,还有搞平权法案(AA) 以后华人小孩就上不了大学了(详情参见加州 “ACA5” 议案参议院顺利推进,背后的恐惧,阴谋与谣言浮出水面)总之,万能句式就是你再不怎么怎么样你就完蛋了。
越临近大选,这类把社会问题党派化恐吓的文章会越多,阅读的时候要注意甄别,远离这些操纵恐惧情绪的造谣公众号和自媒体。(注:澳洲华人事实核查群 bing 有贡献)
参考资料:
https://www.snopes.com/fact-check/ca-democrats-lgbtq-bill-pedophiles/
AB3121 法案原文: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