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核查】
加州 !不允许! 医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孩子做跨性别手术
“孩子变性不需要父母知情”这一谣言在中文社区流传已久,并且每次在提到性别认同和跨性别问题时都被中文自媒体不断提起。自从纽森在9月29日签署107号法案以来,这一话题也被许多保守派政客拿来错误宣传,其中包括特洛伊· 内尔斯(Troy Nehls)(下图)。
关于这个话题,ABC在10月7日发布的文章做了详细的核查。
107号法案旨在保护那些从对跨性别青年获得性别肯定护理定罪的州逃到加州的家庭。该法律只关注加州执法部门应如何处理州外的调查。它既不允许医生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性别确认手术,也根本不涉及这个话题。事实上,SB 107的文本中没有”手术”这个词。
PolitiFact有关107的文章也说明:它(107法案)仅仅禁止法院执行其他州对寻求该护理的未成年人发出的传票,禁止医疗服务提供者公开医疗信息,明确了加州法院对任何因父母将其子女带到本州接受护理而引起的儿童监护权案件具有管辖权。
据跨性别者法律中心称(Transgender Law Center),在大多数情况下,加州18岁以下的青少年必须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许可才能获得任何医疗,包括性别转换的治疗。
107号法案还为父母一方居住在加州,另一方居住在性别确认护理受到限制的州的儿童监护案件提供指导。根据该法律,加州法院将拥有 “临时紧急管辖权”,这意味着他们有权根据该案件的事实,对儿童监护权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决定。
107号法案只是肯定了,如果父母把他们的孩子带到加州接受性别肯定护理,并行使他们的父母权利,加州将尊重这一决定。 加州法院将行使类似案件的管辖权, 而不是将案件打回给那些禁止此类手术、甚至为此类手术定罪的州,以此来保护这些孩子和父母的权利。
全国青少年法律中心健康事务高级主管丽贝卡·古德曼(Rebecca Gudeman)说:”加州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别确认的护理需要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参议院第107号法案没有改变任何与谁可以同意在加州接受医疗保健有关的法律或政策”。
参考资料:
https://www.gov.ca.gov/wp-content/uploads/2022/09/SB-107-SIGNING.pdf?emrc=1a80c5